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十件网络消费典型案例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高燕竹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,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。
网络消费典型案例 目 录 案例1:不正当干预搜索结果的“负面内容压制”约定无效——某文化传播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2:商家因“差评”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构成侵权——张某等人诉某商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3: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龄智力程度购买游戏点卡,监护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——张某某诉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4:提供酒店在线预订服务方应当履行协助退订等合同附随义务——熊某等诉某旅行社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5:限时免单条款约定条件成就,经营者应当依约免单——张某与周某、某购物平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6: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二手商品,应承担经营者责任——王某诉陈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7:电商经营者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,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——彭某某诉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8:外卖平台未审核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——王某与甲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9:在线租车公司未按照承诺足额投保三责险,应在不足范围内对消费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——杨某与某租车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例10:“不支持售后维权”的霸王条款无效——张某与吴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案例5 案例6 案例7 案例8 案例9 案例10 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摄影:胥立鑫 | 编辑:李璇